资助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公告
« 返回【通知公告】 | 作者: 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 阅读(1556) | Posted: 2010-4-8 17:01:59 | 打印 | 【字体: 大号 | 常规

    为贯彻落实《汕头市政府2010年度为残疾人办实事决定》,汕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将于近期为智力障碍儿童免费提供为期一年的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训练,条件是年龄不超过6周岁(即2004年1月后出生),属广东省户籍,诊断明确、生命体征稳定、家庭成员配合、有康复潜力、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智力残疾儿童。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贫困智障儿童在家长陪同下携带户口本前往汕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7楼报名,咨询电话:0754—88237108,报名截止日期是2010年4月20日(星期六、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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