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营造无障碍环境 共享社会文明成果--苏州市人民政府
来源/作者:苏州市人民政府 市残联信息室录入 添加时间:200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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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营造无障碍环境 共享社会文明成果--苏州市人民政府
自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市作为首批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创建城市之一,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市建设、规划、民政、残联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早在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创建活动正式开展之前,我市就非常重视此项工作。2002年九月,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市积极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作了重要批示:“请分管建设的市长牵头负责好,对所有在建、新建的主要道路和公共建筑物及已建的道路、建筑物进行检查,完善审批和管理。”随后,我市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苏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意见》(苏府办[2002]122号),下发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同时,市政府和世界轮椅基金会共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每一位需要轮椅的下肢残疾人捐赠一辆轮椅”的活动,举行了大规模的捐赠仪式,从一个侧面为我市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造有利条件。同年10月底,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创建活动在全国范围正式开展后,我市及时组织各有关方面收看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后,我市迅速行动,落实贯彻会议精神,就如何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为了切实开展创建工作,经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我市已将“全面改造和建设无障碍设施”列为市政府的实事项目,大力予以推进;随后,市政府又下发了《苏州市区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意见》(苏府[2003]83号),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创建工作的关键在“落实”,必须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国家要求和市的创建意见精神,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协同,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推动了创建工作全面展开。
(一)建设、市政公用、残联等职能部门和单位开展对我市道路和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检查工作,尤其是2002年以来新建改建道路和大中公众建筑物进行检查,凡不符合规定的,要求限期改建。
(二)制定既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改造计划,由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段负责实施无障碍改造,并建立了创建工作月报制度和联络员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三)市各级政府、司法部门以身作则,认真带头抓好主要办公大楼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目前市政府行政中心、各区政府都有了一定的无障碍设施。
(四)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表率作用。市建设、市政公用、民政、残联等都分别在城市主干道、公厕、福利院、社区服务中心、残疾人活动中心、康复中心等处广泛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五)结合大的市政项目推动创建工作。这两年来,我市狠抓了环古城风貌建设工程,人民路、干将路、广济路等主干道及街头公厕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六)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各类公园、公共绿地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同时抓住迎接第二十八届世界遗产大会在苏州召开契机,广泛开展市区道路和建筑物的无障碍改造。
(七)鼓励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中型商场、超市、综合性医院、影剧院、文体场馆、休闲中心等积极主动搞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
(八)广泛宣传,创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各种残疾人、老年人节日,加强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了解,提高全体市民关心残疾人和老年人的意识,把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最适宜人群居住和创业城市建设内容,有力地推动了无障碍设施建设。
(九)紧抓质量。建设、规划、质量监督等主管部门对无障碍设施建设中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理、验收等环节都作了严格要求。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积极协助做好宣传、工程监督检查等工作。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目前苏州市区2/3以上的城市主干道均建成了无障碍道路,盲道总长180余公里;路口和单位前的无障碍坡道6000余处,初步形成了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无障碍道路系统。新建和改建的一批文化、体育、购物、旅游、休闲、政务等大中型公众建筑均有了方便残疾人的出入口和相应的无障碍设施,较大型的星级宾馆、饭店还配置了轮椅和残疾人专用客房。新建和改建的90个现代化公园广场中有4/5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的出入口、坡道;大型公园还设置了无障碍厕所;新建了盲人植物园。2002年以来新建的58座街头公共厕所均为无障碍厕所;原有的300多个公共厕所已改建10座,其余的正在按要求逐步改建。新建的市体育中心、图书馆新馆、长途汽车站西站均有标准的无障碍设施,市图书馆新馆还专门设置了盲人阅览室。40余家大型、较大型的商场、超市、购物中心无障碍设施达1/5;市、区级政府大楼也都有了一定的无障碍设施。我市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正在进一步深入到社区、基层,各区的社区残疾人服务中心、残疾人综合活动中心及一些敬老院、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菜场、小区商场、休闲绿地等都有一定的无障碍设施。同时,居住在一楼需用轮椅的200多户残疾人家门前已铺设了坡道。这些新建和改建的无障碍设施发挥了良好的使用功能,体现了党和政府及全社会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温暖和爱心,同时也反映了我市现代化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日益提高。
我市创建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
(一)工作不平衡。有工作基础、思想认识、创建力度等各方面的原因,部门、地区之间的创建的进度不平衡,少数单位还没有真正起动。
(二)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居民生活小区、住宅楼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三)由于客观基础和条件,新建的市区(吴中、相城)创建工作难度较大。
(四)由于客观条件和宣传力度的不够,无障碍通道、尤其是道路盲道上随意停放车辆的现象举目可见,影响了残疾人的正常通行。
这次国家建设部、中国残联等部门联合在上海召开12个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城市创建工作情况交流会,对我们来讲是一个绝好的学习机会,我们将以此为动力,进一步认真搞好创建工作,迎接2004年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验收。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要把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提高到作为贯彻党中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为民办实事和关心困难群体生活,促进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高度来认识;作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内涵的高度来认识;作为当前我市正在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内容来认识,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意义的认识。推动全社会都来关心、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二)抓重点、推整体。首先要重点抓好中心城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中心城区是城市主要道路和大、中型公共建筑物最集中的地方,是整个城市政治、经济,文体、金融、贸易、教育、卫生的中心,是广大市民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最频繁的区域。搞好中心城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就能给残疾人、老年人及其他人群参与社会生活一个系统的无障碍环境。
(三)严抓薄弱环节。目前我市最薄弱的环节是居住小区和居住建筑的无障碍改造,要进一步切实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结合实际,制订计划,完成建设与改造任务。
(四)要进一步把创建工作同城市建设和市政改造紧密结合起来。目前我市正处在城市建设和市政改造的高峰,大规模的新建或改建城市道路,大量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不断建成并投入使用。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将大大有利于无障碍设施建设。
五、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要把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管理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纳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的重视程度,增强公众自觉维护无障碍设施的意识,纠正和制止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现象,充分发挥无障碍设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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