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 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厦门市人民政府
来源/作者:厦门市人民政府 市残联信息室录入 添加时间:2006-11-30
打印
关闭
坚持以人为本 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是我国最早对外开放的经济特区之一,又是一座风景绮丽、气候宜人的城市。长期以来,我市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的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厦门赢得了“最温馨的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际花园城市”等美誉。
为此,市委、市政府把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市政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并朝着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方向努力。
自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活动以来,市委、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识一致,切实把无障碍设施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加强协作,主动配合,为我市“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就我市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工作到位,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特殊群众的关心,积极推动城市现代化文明建设。
随着厦门各项经济社会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特区人民的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市委、市政府不忘这部分特殊群体的社会生活需求,不忘让这部分特殊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发展成果,早在国家有关部门发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通知前,就开始学习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进行小规模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国家建设部、民政部和全国老龄办、中国残联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进一步认识到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是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是体现党和政府关心和扶助特殊群体、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工作,也是体现现代化文明城市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特别是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具体行动上,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力度,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社会公德也进一步得到了弘扬,推动了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健全,督促机制有效,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国家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残联下发《关于同意北京市等十二城市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工作的通知》后,我市及时成立了以主管城市建设的潘世建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建设局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职能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创建示范城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创建无障碍设施示范城的工作,为保证日常工作有具体部门牵头负责,该领导小组在市城管部门设了创建办公室。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讨论和解决创建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创建办公室定期每月汇总一次创建工作情况,不定期检查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程计划的实施情况。
(三)加强法规建设,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使创建活动有章可遁。
为指导和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中的职责任务,使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审核、施工、监理、验收、改造、使用和管理有章可遁,结合《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出的目标,改善无障碍设施社会环境,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走上正常化、规范化轨道,经过认真研究,我市已拟制了《厦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定》(草稿),并争取列入2004年厦门立法计划,依法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
(四)将创建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创建活动的展开。
市委、市政府已把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一项大事来抓,把创建示范城活动与创建“文明街道”、“文明小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同时也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配套设施建设结合起来,明确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各项相关工作考评的要求。市委、市政府拟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做为经常性的为民办实事内容,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使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五)开展创建活动的宣传,引导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我市残联等有关单位积极利用“助残日”、“盲人节”等各种适当时机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以专题节目、专题文章、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建设无障碍设施和创建“示范城”活动的宣传。同时发挥社区宣传阵地,使无障碍设施建设和创建“示范城”活动深入人心,从而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关注、支持、参与无障碍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组织职能部门学习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关规定、规章,提高认识,为创建活动提供技术保证。
在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同时,我市有关职能部门自觉地把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内容,充分认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创建“示范城”的重要性,分期分批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残疾人、老年人事业的同志进行教育和培训,使从事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及施工、监理、验收工作的人员熟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下称《规范》),使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机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技术人员掌握《规范》,增强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规范》的自觉性和能力。
(七)制定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实施方案,保证创建活动有计划的实施。
为使我市无障碍设施布局更加合理、配套更趋规范,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资料,组织了建设、规划、设计、旅游、交通、公安、市政等部门一起进行分析无障碍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并组织学习《规范》和国家下发的《全国无障碍设施示范城标准》(下称《标准》),对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意见进行了集体研究,在认真对照《标准》的基础上,形成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初步规划。在组织实施上,我市多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讨论,明确组织实施、验收、整改、示范城评比申报等工作阶段时间表、工作目标等具体要求和安排。
(八)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确保创建活动中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质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健全有关审批制度,把好各个建设环节关。规定了设计、施工等单位要严格执行《规范》和其他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工作职责,在新建项目和改造工程中,要按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监理部门要加大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无障碍设施专用产品的开发和设计,提高无障碍设施质量,保证无障碍设施规范、完备;残联、妇联、老龄办等有关部门应参与对无障碍设施工程检查、验收,提出加强和改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具体意见。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市在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目前,我市各大型公共建筑物、城市主要道路、星级宾馆、大型商场和医院等都建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布局较合理、配套较完善、质量较高,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残疾人、老年人的社会生活活动。一些残疾人、老年人纷纷上门或打电话对创建无障碍设施示范城活动所取得成绩表示肯定和赞扬。并感谢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
尽管我市在无障碍设施建没上已取得一些成绩,但离广大特殊群体的要求还有相当一段差距。当前,我市正朝着加快海湾型国际化城市建设步伐迈进,为此,我市将正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能更方便地融人和参与社会生活。
(一)下大力气解决无障碍设施的配套不完善问题。目前我市还存在部分道路无障碍设施间断、坡口小、坡坎高、住宅小区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较薄弱等问题。对此,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继续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切实把无障碍设施建设做为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内容,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及时解决建设资金,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协调力度和监管力度,不断完善无障碍设施,提高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质量。
(二)加强爱护无障碍设施的宣传力度。目前,我市还存在着部分社会单位占用和破坏无障碍设施的现象。对此我们将加强对爱护无障碍设施和尊重特殊群体的日常宣传,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社会公德意识。同时将通过制定《厦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无障碍设施的保护工作,增强人们爱护无障碍设施的自觉性,提高人们参与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的意识。
【关闭窗口】
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版权所有,市残联信息室承办。备案号:
粤ICP备05040952号
如您对本网站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stcl@cdpf.org.cn
电话:0754—8618000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长联大厦16楼(51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