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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作者: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市残联信息室录入 添加时间:2008-7-8 打印 关闭 |
各区县残联、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省财政支出项目资金管理,树立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200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自我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省直部门预算单位财政支出项目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财评〔2008〕28号)精神,市残联成立了以余丽华副理事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小组,并下设绩效评价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现就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绩效评价观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旨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预防腐败。各区县残联、各直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树立绩效观念,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服务于残疾人事业。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和安全性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形成自我评价、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
二、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及新近开展的重要工作,需要具有相当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人员具体负责。各单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把财政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组织力量,主管领导亲自抓,并根据单位内部职能分工安排有关业务、财务等骨干负责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自评工作。
三、精心组织,确保工作质量
这次自我绩效评价的实施范围是市财政局、市残联转拨省财政2007年度的专项资金(汕市财社[2007]172号、汕市财社〔2007〕151号)。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确定自评项目,并按市残联财务培训的要求,合理设计评价指标,选用适当的评价方法,全面领会和掌握绩效评价的政策及具体操作要求,及早开展自评工作。市绩效评价小组将对用款单位进行现场勘验、审查,核实基础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确保各项数据资料符合评价工作要求和项目(用款)的实际情况,做到真实合理,不重不漏,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四、自评时间安排和报送要求
各项目(用款)单位2008年度自我绩效评价工作,按公布表统计的用款部门逐项上报,统计好带动该项目地、县、镇投入的资金数。于2008年5月20日前完成,过期不报或绩效质量不高将影响到市残联对该地区下年度的资金投入。请按通知要求向市残联绩效评价办公室提交如下自评材料:
市直属单位及区、县残联的《经费补贴、奖励类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表》、自我绩效评价报告各一式二份及软盘(附件资料路径:在汕头市残联网站下载,网址:www.stdpf.org.cn;路径:事业统计栏目——2008年绩效评价报告附件下载)(上报电子文本可发送到xhx0661@163.com)。
附件:2007年度省级财政拨款绩效评估项目公布表
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六日
附件下载: 2007年经费分配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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