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十一五”实施方案
« 返回【专题报道-残联专题报道-十一五实施方案】 | 作者: 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 | 阅读(989) | Posted: 2009-5-6 11:50:25 | 打印 | 【字体: 大号 | 常规

一、背景

我市有各类残疾人22.83万人,其中60%以上的残疾人需要借助辅助器具来补偿功能、辅助生活、参与社会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依据《汕头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任务指标

(一)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10000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700件。

(二)装配小腿假肢80例、大腿假肢80例、功能补偿型矫形器50例。

(三)建立2个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达标机构。

三、主要措施

(一) 加强组织管理

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分解任务指标、制定本地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

(二)完善服务体系

加强市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站建设,建立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完善假肢与矫形器装配机构的功能,全面开展辅助器具供应、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和产品展示等服务,使之成为粤东地区的技术资源中心和供应服务中心,并指导全市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

各区(县)要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里,因地制宜地开展辅助器具知识宣传、产品展示、信息咨询、配送等服务工作。

(三)加强专业人员培训

根据各级供应服务机构的工作要求,制定培训规划,编写培训教材,系统开展辅助器具功能评估、设计使用等中短期培训。

(四)对贫困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予以救助

制定《扶助贫困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办法》,帮助贫困残疾人配置合适的辅助器具。

广泛动员社会,多方筹集资金,对贫困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给予资助;实施重点工程,扶助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和功能补偿型矫形器。

(五)质量监督与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对我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加强辅助器具标准的宣传推广,提高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

四、经费

市、区(县)配套专项经费用于设备购置、任务补贴和康复救助。

五、检查统计

(一)检查

2008年进行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中期检查;2010年进行全面总结验收。

(二)统计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附件:1、汕头市“十一五”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任务分配表

2、“十一五”配发辅助器具/装配假肢、矫形器登记表

3、“十一五”普及型假肢装配统计表

4、“十一五”矫形器装配统计表

5、“十一五”配发辅助器具统计表

6、“十一五”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任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