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现有21.85万残疾人,其中6.89万人有康复训练与服务需求、8.014万人有辅助器具需求。目前,由于社区康复机构有限,社区康复专业人才匮乏,我市尚有大部分残疾人得不到就近、便捷、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康复服务水平及康复业务能力,确保 2012年我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我市于2010年6月10日至12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为期3天的全市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省康复协会陈旭红秘书长等专家为学员授课,来自我市各街道、居委会从事基层残联工作的干部及基层医院的医生约200名康复协调员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社区康复如何实施、社区康复工作流程、新六类残疾人的认识和康复、残疾人辅助器具的应用、精神病人的康复与治疗。培训过程中,省康复协会专家采取互动的形式与学员们共同交流社区康复的工作经验,共同探讨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模式,两位专家生动活泼的演讲博得了学员们热烈的掌声。通过培训,学员们初步掌握了社区康复服务的基本知识及工作流程,为今后在基层开展社区康复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培训期间,所有学员都能认真听讲,并按要求参加省康复协会组织的统一考试,最后均取得了广东省社区康复协调员资格证书。
社区康复就近就地、经济适用、简便易行,是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改善参与社会生活条件的最有效形式,是满足广大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的主要途径,也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重要基础。康复人才是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践者,也是保证社区康复效果和质量的关键因素。“十五”以来,我省将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规划,融入社区卫生服务、社区服务和特殊教育等业务范畴,在原有白内障复明、聋儿语训、精神病防治康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等项目的基础上,并开拓了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等新的业务领域。2002年第三次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提出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宏伟目标,将“积极推进社区康复,把康复服务引人家庭”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措施。2005年,中国残联、卫生部、民政部联合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将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各地康复工作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